经查,举报不实!襄阳为17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
通报会现场座无虚席,让开庭无数的法官张艳感到一种特别的仪式感。8月5日,保康县法院中层干部会上,县纪委为张艳等3名法官信访问题公开澄清“举报不实”。
摘掉戴在头上的不公帽子,张艳更加坚信,组织永远是自己坚强的后盾。
目前,襄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已主动为178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、澄清正名,有效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。
得知自己被组织调查,枣阳市七方镇张冲村党支部书记周秀生一度消沉,“我一心想为村里谋发展,到头来还被人诬告,想不通……”
不久前,七方镇纪委接到匿名举报信,反映周秀生以权谋私,为已出嫁且不在本村居住的妹妹发放临时救助款。一番调查,镇纪委发现举报问题并不属实,随即在该村召开澄清正名会。会上,周秀生眼泪打转,当场表态:“请大伙相信我,我一定干出个样子!”
老河口市环保局干部郭玉红也曾被举报。
今年3月,该市纪委派人专程到环保局,通报她的信访举报查办结果。经查,郭玉红夫妇在李楼镇办养猪场造成污染问题不属实。事后,郭玉红专门给办案人员秦林打电话表示感谢。
在秦林看来:“问题越早查清,还当事人清白,就能越早让干部放开手脚做事。”“恶意举报背离了信访举报初衷,既浪费国家行政资源,增加行政成本,又破坏当地政治生态,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、主动性。”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江玲说,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,更要当好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、保护好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“守护者”,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、为敢于负责干部负责。
“今天我们来通报信访调查处理情况……”今年4月,谷城县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王继军,来到庙滩镇自来水厂,公开通报厂长杜安东信访举报调查情况。
被举报“贪污、挪用水厂260余万公款……”杜安东始终觉得心头有块大石,压得难受。接举报后,该县纪委迅速开展调查。经查,自来水厂曾濒临倒闭,2005年杜安东取得经营权后,尊重职工意见让职工入股、分红,目前水厂固定资产和收入均增长近4倍。
王继军介绍,由于杜安东在水厂占股最大、分红最多,引起少数职工不满。“一些职工对股份制经营模式缺乏认识,误以为厂长在贪污腐败。”
县纪委的通报得到了职工认可,大家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,这让杜安东如释重负。
诬告会给干部的干事环境和个人心理状况带来伤害。如何去除这种伤害?“把事情拿到太阳底下晒一晒,就都清楚了。”襄阳市纪委常委周敬芳说。
去年以来,襄阳市纪委监委着力做好信访举报件查否的“后半篇文章”,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查否情况,采取当面反馈或书面说明的形式,告知被诬告人,同时综合采取召开党组会、党支部会、村民代表大会,以及通过村务公开、专题通报等方式公开反馈调查处理结果,为受诬告、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,消除负面影响。
严肃追责营造清风正气
去年重复信访件17件,今年1件都没。南漳县东巩镇水坑村的变化,让镇纪委书记宋玲感到“查处诬告者很有必要”。
8月7日,东巩镇纪委当着水坑村20多名村民代表的面,给村支书贺某澄清正名。
同时还通报:村民许某因通过微信群等方式,长期恶意诽谤贺某贪赃枉法,被公安机关拘留4天。“公开通报许某恶意举报事件,就是要对恶意举报行为形成震慑!”宋玲介绍,去年镇纪委收到重复信访件35件,大部分涉及恶意举报。许某也没想到,自己精心编的几条“罪状”实名举报,很快被查明是诬告。
同样,板桥镇断河坪村村支书余某谈及被恶意举报的事也难掩激动。
前不久,南漳县纪委到该村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通报澄清、消除影响。县里和镇上领导还专门找到余某谈心谈话,帮她解开心结,鼓励她继续带领群众脱贫致富。余某坦言,有了县纪委澄清正名,自己放下了包袱,工作有了底气。
诬告陷害、恶意举报之所以屡禁不止,关键在于成本较低。以前,很多地方在花费巨大代价查证反映问题不属实后,往往疏忽了对举报者的追责。“错告是举报人对政策理解偏差,造成误解而举报,经解释后便能消除疑虑;诬告就是恶意举报,带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个人目的性,所举报的情况是随意编造的,意在打击报复。”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副主任邹俊说,“对诬告陷害、恶意举报者进行严肃问责,是党纪党规、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,对这些人,绝不姑息!”
按照襄阳市纪委监委要求,襄阳多地出台相关规定,采取多种办法对诬告、恶意举报者进行严肃处理。南漳县出台办法,规定对恶意举报等行为实行严格倒查;谷城、宜城等地通过与司法机关建立对接机制,对恶意诬告行为依法打击,让恶意诬告人员依法受到追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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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通讯员襄纪廉 韩思军
编辑:严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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